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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明华笑道。
“其实,我更喜欢你写的那些小诗,非常美。”
宋棠棠笑了:“我那个表妹也非常喜欢,非常非常崇拜你呢。”
“哈,不用崇拜,我就是个普通人。”
“嗯,你是个普通人,但也不普通。”
“什么意思?”
“你是作家呀。。。。。而且我觉得你很善良。”
善良?
方明华感到很惊讶。
你说我帅,我都承认,但是善良?方明华这还是第一次听别人这么说自己。
“感觉呗。还有啊,因为你写的那本《隐入尘烟》,描写一对很善良的夫妇。我觉得一个作家要拥有同情和怜悯之心,否则写不好小说。”
这话怎么有点耳熟?
好像一个叫余华的作家也说过吧?
“宋棠棠,谢谢你给我这么高的评价,我会努力的。”
方明华一本正经回答,却把宋棠棠逗笑了。
花枝乱颤。
“来,我帮你拧衣服。”
方明华看到宋棠棠洗完一件外套,赶紧帮忙起来。
方明华的采风生活就这么过着。
除了文工团他还去了医院和病号聊天,甚至到附近的军营走走,但最多的还是文工团,看她们排练,跟着她们医院、军营演出,深入到平时的生活当中。
当然,方明华渴望的是能否去一次前线,真实感受一次这场战争,这当然需要机会。
没想到这机会被李存宝抓住,竟然跟着部队去了一次前线,回来给他眉飞色舞讲了许多见闻,听得他津津有味。
“小方,不瞒你说,我虽然是军人,下连队采风也好多次,但这还是第一次上前线,给我很大的震撼,真的,生与死就差一线间。”
李存宝说着,给自己点上一支烟。
“好了,不和你聊了,我要把我所见所闻和感受赶紧记下来。”
李存宝说完取出稿纸,坐在桌子边写起来。
方明华只有羡慕的份。
机会终于来了。
这天中午,方明华从周顺来那里得到一个消息,明天早上他们团将组织一个宣传小分队,前往前线某处军营进行慰问演出。
他立刻找到负责他们采风工作的张干事,说了自己的请求,想跟宣传队一块去。
张干事开始不同意,虽然那里相对安全,但是距离敌人阵地已经很近,但经不过方明华的软磨硬泡最后答应了。
“一定要跟着宣传小分队,不准乱跑!”
张干事叮嘱道。
“放心吧,我绝对听命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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