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话小说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二十三章 给死灵法师上法医课(第2页)

异界没有。

格雷特·前急诊科医生·要啥没啥·诺德马克,再一次,自内心的哭倒在地……

谁给我弄台x光机啊!

实在不行,弄点儿镭矿石,我找人手搓也行啊!

死灵法师安德鲁还在眼巴巴地看着他。脸色蜡黄,头油腻腻的,一看就是完全不注重个人卫生。至于身材,不用风吹也像个麻杆。

再瘦一些,就可以和他的骷髅做兄弟去了。

对了,那黄金骷髅捧着一托盘的水壶、瓷盘、水杯、玻璃罐,上面薄荷水白面包蜂蜜一应俱全。站在柜子边上,挺胸抬头手臂平端,姿势摆得挺标准,就是不过来。

这是,没点儿干货,连点心都没得吃的节奏吗?

格雷特画圈圈吐槽了一下面前的死灵法师。形势比人强,他也只能搜索枯肠——不,搜索脑海里存着的《法医学》教材,尝试拿点儿干货出来:

“其实……骨头的年龄也能辨别一下。比如颅骨,牙齿就是很明显的标志……”

格雷特停了下来,左右张望,想要找一个颅骨用于现场教学。很可惜,这儿虽然是死灵法师的住所,骨头也不是到处都有。

最起码,格雷特四下看了一圈,只看到那一个。

黄金骷髅头上的那一个。

于是,被他热切直视的骷髅,咔哒咔哒地走了过来。

先放下托盘,倒好薄荷水、放好点心盘,然后——摘下自己的脑袋,双手捧着,往格雷特面前一递。

黑幽幽的眼眶向上抬起,眼眶里两朵灵魂之火,与格雷特大眼瞪小眼。

格雷特:“……”

这是啥?

你这是几个意思?

这是要我一只手拿松饼、抹蜂蜜、抓在手里吃,一只手戳着头盖骨给你讲课?

就算外科医生普遍不拘小节,敢于正视淋漓的鲜血,习惯直面惨淡的人生,也不带这么糙的!

他向后一仰,避开送到眼皮底下的头骨。伸手横过桌面,从死灵法师面前摸了支叉子,往头骨上重重一敲:

“张嘴!”

黄金骷髅的上下颌应声张开。格雷特举起死灵法师的叉子,指着那些黑洞洞的、凹凸不平的牙齿,一颗一颗讲解:

“年龄越大,磨损程度越大。看,牙尖都磨掉了,后面的大牙,牙冠磨掉好大一片了,牙本质都露出来了……

啧啧啧啧他生前肯定很疼。

如果牙冠只磨掉一点点,或者牙尖没有磨平,这个人年龄就会比较小……”

他一边说,死灵法师安德鲁一边伸着脖子,一颗一颗地看。身体越倾越前,头越埋越低,简直像是要埋进骷髅大嘴里似的。看了一半,忽然回过神,对桌上胡乱一摆手:

“您请——”

格雷特也不客气,挥出急诊科医生值夜班期间的吃饭度,左手抓起松饼,右手倒蜂蜜,两片一合就往嘴里送。第一口塞进去,舌尖弹动上颚,忍不住轻轻啧了一声。

嗯,松饼细腻饱满,蜂蜜香甜,薄荷水清爽。虽然黄金骷髅烤松饼的手艺比不上前世大厨,在半夜里、肚子饿的时候,已经足够好吃。

这才是人该吃的东西啊!

我才不要天天吃黑面包!

他心情愉快,讲课内容也就越丰富:

“哦,牙齿的磨损程度,除了和年龄相关,也和主人的饮食习惯、经济状况相关。比如常吃黑面包的人,牙齿肯定比常吃白面包的人磨损多。除了牙齿,骨盆也可以用来判断年龄……骨盆……”

热门小说推荐
重生1917:我在民国当神医!

重生1917:我在民国当神医!

简介关于重生1917我在民国当神医!2o世纪4o年代的南洋商人林冰,打拼了2o多年,身价不菲,却不料遭兄弟夫妇的背叛,死于非命,不想一朝重生,回到了民国初年时期。在深山野林,得神医传承,自此掌握逆天医术。乱世之下,林冰带着爱人寡妇白眉,重返南洋,横行江湖,不料这时遭遇前世的恶人,前世的恩怨情仇,竟在民国初年再次上演一场席卷整个江湖的大厮杀,正在酝酿...

锦鲤少女逃荒种田

锦鲤少女逃荒种田

女强穿越古代逃荒种田空间aaaa  天才少女唐诗韵,一朝穿越古代,竟然成了黑户。aaaa  皇帝作死,连年战乱,天灾不断,家贫者无一余粮。唐诗韵被迫跟随大部队一路逃荒aaaa...

玄幻:一只老鼠助我修成道祖

玄幻:一只老鼠助我修成道祖

简介关于玄幻一只老鼠助我修成道祖,传说中拥有无尽的修真天赋,但那已经是尘封在古老传记中的故事了。如今的修真界已经没有了其修炼的方法。林清遥就是拥有五行灵根的废人,被人称为有史以来第一个凡人弟子。林清遥意外捕捉到一只偷吃东西的老鼠,老鼠身上竟然有一缕上古灵兽的残魂。老鼠告诉他,它曾是上古灵兽,因为一场大战,肉身尽毁,只剩下一缕残魂。它可以帮助林清遥踏上修行之路,但作为交换,林清遥必须帮助它恢复肉身。林清遥欣然同意,他得到了老鼠赠予的强大功法和上古炼丹术,从此踏上了修行之路。...

最强神医混都市

最强神医混都市

搂着女总裁未婚妻,不料闺蜜又爱上自己。本以为低调去了社区医院,岂料护士双眼又泛桃心!当过兵王,又是神医,兼职修真,一路混迹都市,一路美女狂收。我的桃花运,运不断,做个帅哥太累了!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最强神医混都市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转卖婚约后我逆袭了

转卖婚约后我逆袭了

简介关于转卖婚约后我逆袭了重生后,甄苏手捧烫手山芋候府婚约。决定干一件大事转卖婚约,带银子远遁。交易现场,被当朝大将军抓包。从此,事事都有他的影子离家出走的甄苏要出城大将军行个方便。大将军我甚方便,姑娘可要拐我私奔?甄苏大将军你不是看上我才三年如一日照顾我家人?甄苏没有的事。丫头姑娘,大将军就是那家长子。大将军以为她暗恋他,可他不知,前世今生,她最恨的人就是他。她帮大将军的家人,只因前世他们给予她一段安宁静好的时光。重生归来,揭开前世惨死之迷,走上一条完全不同的路。(该文又名)推荐本人的旧文...

我不是佞臣啊

我不是佞臣啊

何瑾想不通,自己辛辛苦苦,费尽心思将大明搞得国富民强,四海升平,怎么就成了佞臣?难道是因为搞事情的过程中,做生意挣了不少钱?亦或者是个人魅力太大,跟皇帝的关系很铁?不就是边改革,边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