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哎?子晴呀,你的脑袋上面怎么……多了一簇……呆毛?”
第二天早上,向兰同学刚洗漱完就有点好奇的看着李子晴的脑袋上面,其实刚睡醒的时候她就看见了,不过一开始并没有太在意,毕竟睡觉会压头发,睡醒了有头发翘起来很正常。
但是洗漱完了,梳完头发还翘起来……就貌似是故意的?
“是特意留的嘛?还挺可爱的。”
文小妮抬手摸了摸李子晴的脑袋上面那微微有些弯曲但是十分倔强的树立起来的一簇呆毛有点好奇。
明明之前都没有留呆毛来着,怎么今天忽然想起来这个了。
“咳咳,就……咱们今天去哪玩呀!”
李子晴试图转移话题。
“上午先休息一下吧,昨天挺累的了,今天有点乏,就在酒店休息吧……”
向兰提议道:“然后下午我们去冰雪大世界。”
昨天一天确实是有些累了,李子晴没啥事,但是文小妮和向兰今天早上都差点没起来,反正她们也不着急,所以不如就好好休息一上午,然后下午再出去玩。
午饭什么的直接在酒店解决就行。
“嘿嘿……这毛毛的手感真不错……”
向兰实在是没忍住,伸手摸了摸李子晴头上的“救命毫毛”
,实在是这个在头顶上飘啊飘的太诱人了。
这一摸,她瞬间眼前一亮,这手感……柔柔的、滑滑的,简直比撸猫还舒服,这一摸就一个字——太解压了!
“是么是么,我也来试试。”
文小妮也有些跃跃欲试。
“喵喵喵!”
我也试试我也试试。
李子晴:“……”
昨天融合了这个斗战胜佛的救命毫毛(伪)之后,她的脑袋上面就多出来了一撮呆毛,无论她怎么用水洗、用发胶粘、用东西压……反正人家就是不倒,就这么直挺挺的在这竖着。
嗯,也不算完全直挺挺,倒是跟外面的小草一样,微微有些弯曲。
但是摸起来就相当顺手了,而且越摸心里越舒服,越摸越想摸,比撸猫还上瘾。
反正李子晴昨天晚上在黑夜里自己摸了半天之后就绝望了。
她自己都这么喜欢摸,就更不用说别人了,文小妮和向兰肯定会摸到!
当时她就已经想到了自己将会被摸头的悲惨生活,所以今天早上被摸的时候她已经有了充分的心理准备。
();() 不过当真的没摸的时候,她还是低估了这一撮呆毛对别人的杀伤力。
她自己摸的时候光有手感没有其他的,但是别人摸的时候,是一边摸一边看李子晴呀,这超有手感的呆毛加上超美的容颜加上一丝无奈和哀怨的表情……
绝配!
简直就是从触觉到视觉的4D感受哇。
于是,这一上午,文小妮和向兰也没干别的,基本上就是聊天、看视频、玩游戏、撸呆毛……
李子晴有那么一瞬间十分想要把这个背锅毫毛给扔掉,不过考虑到确实是挺实用还是忍住了。
嗯,绝对不是因为她自己也挺喜欢摸的……
中午在酒店大吃了一顿之后,三人就来到了冰雪大世界,出门之后,李子晴就在俩人一猫失望的眼神中戴上了帽子,把自己的呆毛给遮住了。
“我觉得,咱们可以买一顶把头发伸出来的帽子。”
向兰看了看李子晴的头顶,回想起来那个手感,再回想起来那个被抓住呆毛时候可可爱爱的表情。
哇,简直令人欲罢不能!
简介关于离婚后,带着崽崽嫁豪门!传闻京圈太子爷容年清冷禁欲,不近女色,是朵扎手的高岭之花。直到有人拍到他和一个女人在车内热吻。他眼尾泛红,情难自抑,宝宝,再爱我一次好不好?后来,一直低调从不炫富的容少,怀里揽着娇妻,手里牵着他那翘着一撮呆毛的儿子,逛遍了京圈所有豪门世家。姜希一直以为她和容年是初次见面,没想到却是他处心积虑的别后重逢!...
简介关于开局逮捕无证穿越者王森,男,原神圣宇宙火焰星人族,原世身二十三岁,现世身二十七岁,于神圣时间历2o19年偷渡至编号1oo86十都宇宙。依照时空管理局颁布的万界交通法,王森未经许可,私自穿梭宇宙,依法予以逮捕。执行者,十都时空使林染。...
作品简介关于无限末世每次签到级外挂!岛国排放核污水,导致海洋核污染,异种登6,人类溃败!文明覆灭前,穿越求生降临。只要从平行末世活着回来,就能获得奖励变强抵御海洋异种!沈云绑定签到系统,进入异界能随机签到一个级金手指!全民穿越末日求生!第一站海岛,沈云签到万倍暴击!以为来度假的人们苟延残喘,他则悠闲的吃着大餐投喂狼群。穿越丧尸末日当人们还在杀丧尸收集一阶晶核变强时。沈云签到等级直升,开局十阶巅峰强者,直接满级无敌!所有末日任...
乱世降临,诸神隐匿,人间陷入无尽纷争。在这弱肉强食的时代,少年王鸿,如孤星降世,誓要打破命运的枷锁。他以坚韧不拔之志,踏上修真之路,以无畏之姿,挑战世间法则。引苍穹之力,启厚土之威,融合血脉之力,掌握真武之道,扭转乾坤,主宰命运。他虽身怀大爱,却亦行大魔之事,为救赎世间,不惜戮杀无数。身边美人环绕,他却只钟情于一人,坚守生死不渝的承诺。神龙为伴,异兽相随,他手握神秘玉片,修炼玄奥功法,成为不朽传奇。在乱世中,他屹立不倒,亘古永存,再创神皇辉煌!...
每提升一点身体素质每掌握一项技能每赢得一个荣誉甚至每交往一个女朋友都能直接获得金钱的奖励高云一脸无奈我也不想做渣男,但换女朋友给钱啊!交流群952841773,欢迎讨论。...
他的娘亲信佛,告诉他休伤物命,可是,他发现杀死日本鬼子就是给更多的中国人放生,于是他走上了抗日征程。他从北方大山而来,一路厮杀,灭追敌于长城之巅,携伪满洲国皇帝玉玺千里入京他是南京中央陆军军官学校旁听生他在南京保卫战中浴血突围,在滚滚长江中炸了鬼子的汽艇血战台儿庄,无意中担当了扑火队员的竟是他这个后勤运输兵他亲民却不喜党派之争,他,霍小山,就是为抗日所生!这是一个看了好多年书的老书虫的作品,最神最吸引人最铁血最现实抑或最搞笑的吗?是,也都不是,我要写一部用老书虫的眼光看来最好看的抗日小说,这就是这部作品的自我定位。本书系非主流非穿越类小说,欢迎书友提供相关史实QQ群5146059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