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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了一会,他脑中闪过一道灵光,大概猜到了真相——应该是前面12本书,有一本因为已经发书一个月,或者总字数已经超过20万,按照新书榜的规则,被踢了出去。
然后,他这本已经被挤到第13名的《生死印》,就顺势往前进了一位。
这当然是件好事!
他心里有点高兴,但也有点郁闷。
自己是被人爆下去的,回来的方式却是因为新书榜的规则。
盯着依然排在他新书上面的那本《我十项全能》,邪王眼神不善。
“老子还是要把你爆下来!”
嘴里放着狠话,他立即将自己刚刚码出来的那章稿子发上去,并明目张胆地求推荐票、求收藏。
他用邪王石之轩的名号来做自己的笔名,可想而知他不是那种心胸宽广之人,邪王嘛……有仇不报,还叫什么邪王?
……
因为午饭喝酒,孙全吃饱喝足,回到住处的时候,已经是下午一点多。
他倒是没醉,就是脸红红的,任谁一看就知道他喝了酒。
因为没醉,他回到住处的第一件事就给电脑开机,然后一屁股坐在电脑椅上,点了支烟,一边抽着,一边等着电脑开机。
这个过程中,他脑海中还萦绕着那个唐欣的影子。
那女孩真的挺漂亮,身材也好,如果是学生时代,他班长有那么漂亮一个女生,他就算不追,心里也肯定会暗恋。
是的!
他就是这么肤浅,女人只要足够漂亮,他就会喜欢。
至于什么漂亮的皮囊千篇一律、有趣的灵魂万里挑一?
他不是那么深刻的人,如果一个有趣的灵魂是在漂亮的皮囊中,他自然也会喜欢,可如果那具皮囊很丑,那她的灵魂再有趣,他也没兴趣了解。
只是……
前世混迹社会那么多年,他生活的重心早就不在女人身上。
因为冰冷的现实早就一次又一次地告诉他——物质才是爱情的基础,事业没有成就之前,所有的爱情都飘渺如烟,随便一阵风就能将它吹走。
何况,今天初见的那个唐欣,才刚刚考上大学,思想肯定不成熟,和他不适合。
();() 与其说他今天是喜欢上那个唐欣,还不如说这个女生的出现,勾起了他不少以前的回忆,回忆里也有那么一两个很漂亮的女孩,他曾经很喜欢的女孩。
可惜,他这次穿越回来的时间点是2006年,晚了点,如果再往前一点,他和她们还是同学,他或许会试试追求。
可惜啊!
自嘲一笑,微微摇头,他将脑海中那些身影都驱逐出去,往事不可追,过去的就让它们都过去吧!
眼下,还是好好弄好这本新书,先赚一笔钱再说。
电脑已经启动完毕,他打开起点网页,看了眼新人新书榜。
自己那本《我十项全能》已经升到第11位。
不错!
他笑了下,也注意到那本被他挤下去的《生死印》又回到第12名,对于这点,他没在意。
既然自己能把它爆掉一次,那这个手下败将,就无需再多关注。
谁让这本书的字数比他的《我十项全能》多一倍多呢!字数多那么多,还被他爆了,只能说明一个问题——那本《生死印》质量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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