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苏辰开始时也觉得也许沈月在拳法修练上有独特天赋,后来慢慢回想,他才发现,沈月的每一招每一式,其实都没什么出奇,只不过,是比别人快了一分。
她出手的时候,似乎没经过大脑。
普通人说起那人做事不经大脑,绝对是骂人的话,但对苏辰这种练拳的人来说,出拳不经大脑,却是最大的褒奖。
所有的招式出手之前,连自己都不知道要怎么应对,冥冥之中潜意识已经做了最好的先择。
用最快的速度,最佳的攻击路线,攻出最有威胁的拳脚,这就是生物学上的基础知识“条件反射”
。
苏辰十二岁时,顾妈妈去世,妹妹还只有九岁,他就自己开始买菜做饭。
刚开始的时候,他对做饭不太熟练,在厨房忙活,总会一不小心就烫到手指。
被烫的那一瞬间,他的手会以自己都看不见的速度抽回来,然后就学着顾妈妈以前一样,捏住耳垂降温。
重点不是捏耳垂,而是抽手的动作。
他可以很确定,被烫到时脑海中绝对没想过什么“我的手很痛,这锅好烫啊,我要快一点把手指抽回来,免得烫伤了!”
这种种想法全都没有,但身体已经帮他做出最适当的应对。
难怪古时有一种推崇以战养战的流派高手,他们那一类人,喜欢挑战无法战胜的困难和敌人。
在生命受到威胁的情况下,在生死之间拼一线生机,然后激发潜力,最后终成大器。
当然,成大器的固然有,但大多数这样做的人,都是在生死之间真的死了。
苏辰想起这些传说,基本上也就清楚这种做法的原理是什么?
生死之间有大恐怖。
就如同自己要被烫伤的手指,在某种特殊的情境下,武者全心身的投入修练挣扎中,甚至到了最后,会忘记所有一切。
把一切交给天意,交给命运的支配,用身体的自然反应,做出最好的应对。然后再让身体记住这种感觉,时时习练。就能让武力大进,让超常发挥变成日常发挥。
这种进步是飞跃性的。
苏辰虽然羡慕这些敢于挑战生死的勇士,但他自己却显然没准备这么干,他只是想着沈月那里学来的木人桩法。
木人桩法被沈月慎重的提出,说起来也是满脸的自豪,自然有着它的独特魅力。
沈月在每日工作之余,还会花费大量时间,上去十八楼水月轩练习桩法,从这里就能看出它的重要。
而苏辰却有意无意的,把这种练功的笨法子忽略掉了,现在才醒悟过来。
让肉身记住每一种拳法,慢慢做到忘我,普通招式的一切应对全都交由身体自然反应,这也正是沈月只是暗劲修为,就能在化劲宗师手下撑那么久的原因所在。
();() 因为,她练得勤!
“每一份成功,都源自汗水。”
苏辰对这句话,又有了一些新的感悟。
“我真笨,怎么到这时候才会想起肉身记忆这回事呢?看来,国术修练中的每一种方法,都不是那么简单。普普通通的一个桩法,一个姿势,说不定都是经历几十年上百年许多精英人士的经验总结。”
苏辰拍拍自己脑袋,恍然大悟。
“我虽然得到芯片,能学得比别人快,练得比别人熟,但并不证明在拳法修练上,就已经尽善尽美。学习的别人的优点,化作自己的长处,这才是我应该做的。”
苏辰对拳法修练的反思,也指明了他今后要走的道路。
不但要在芯片中发挥自己学习超快的优势,学会拳法;也必须在现实中,让身体的每一块肌肉,每一寸骨骼都记住,全部化用为自己的东西。
等到有一天,他能把所有招式,全都不经大脑用出,他的实力就会变得更强,同境界的人再也无人抗手。
苏辰想通了这些,心头快意之余,就有些嫌弃自己住的房间了。
倒不是觉得这房子住起来不舒服,而是这房子对自己的练功已经造成了阻碍。
如果只是站站二字钳羊马,养养拳,这个有着苏辰童年回忆的地方,自然是最好的选择。索性他对表面的东西不是很看重,并不会为了要在别人面前显摆,就买一个大房子。
但是,现在这大房子还是非买不可。因为他的拳法、腿法,以及木人桩法,在这座老平房之内,已经无法施展开来。
总不能跑到外面街道上去练武吧。
让别人看了猴戏去,这个暂且不说。
gtp1tgtdivnetkquot1tgtahrefquotbeginquot1t立即阅读gta1t...
韦天赐穿越到了小说世界,成为了里面的头号大反派。他需要推进小说圆满大结局,才能拿着系统奖励回到现实世界。万万没想到他的吐槽心声能被女主听见。看着渐渐偏移的剧情,韦天赐麻了,怎么都不按照套路出牌?重生大反派女主人设全崩了!...
陆千帆坐在A城一个大厦的办公楼里。他解开蓝色西装的扣子,露出白色的衬衫,身躯向后微微靠着椅背,顺手翻开桌子上的文件。一旁的手机忽然有来电显示。陆千帆接通电话,只说了几句话,就听见门外女秘书的声音。沈嫣然小姐,我们副总监说,他工作时不许有人打扰他。沈嫣然声音咄咄逼人。滚开!也不看看这是谁家的公司,竟敢拦我?陆...
作品简介爷,夫人又给你纳妾了。本王只要夫人一人,其他的都入不了眼。爷,有人为了迎娶夫人十里红妆,还许诺一生一世一双人。去吧那人腿打断,再准备十倍的聘礼,再...
简介关于诱吻,非她不宠被渣男背叛的当晚,苏窈会所撩了个美男。人前他是高冷禁欲矜贵不可亵渎的高岭之花人后,只有苏窈知道,他到底有多野多浪多欲,玩儿得有多花。两人一拍即合,火同居从此夜夜相对,缠绵不休。她一日三省,与他不过一场利益互换各取所需的游戏关系,坚决只失身不失心。可他撩她宠她,对她极尽温柔,让她动了心。直到那个大雨滂沱的深夜,她亲眼看到他与白月光车内亲吻她一声不吭,消失得无影无踪三年后,当她携新男友再次出现时,他身边亦有良人相伴。他怀里抱着个与他像极了的漂亮女娃娃,幸福的一家三口让人艳羡。女娃娃吊着男人的脖子,瞠着圆溜溜的大眼睛看向苏窈,奶声奶气地问道爸爸,她是谁?他看向她,红了眼,轻嘲一声陌生人!转身,他却红着眼将这陌生人堵在逼仄角落我娇宠过的女孩,旁的男人能够满足?...
主角是沈清棠谢浔之的小说名叫分手后,前任他叔对我疯狂爱慕。小说讲述了在毕业季的沈清棠还没来得及缅怀自己因渣男而结束的青春爱情,就突然得知自己竟然早有一桩娃娃亲,而对方竟然是著名的谢家家主。结婚前,谢浔之曾冷淡地告诉她,他们只是名义上的夫妻,她随时可以离婚。然而结婚后,他却变得黏人至极,让沈清棠大跌眼镜,疑惑不解地问说好的高冷家主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