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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前。
明家那位小姑娘六岁,王爷也才十六岁。
那时王爷还没去戍边领军打仗,只是一个鲜衣怒马酷爱玩乐的少年郎,一日,他照常骑着马去郊外打猎,途中遇见一辆马车,见那马车里有人哭哭啼啼,王爷还以为怎么了,便随口派人拦住问了一句。
马车里面是一对夫妇,还有个看不清样貌的小姑娘。
那时,王爷还不知道明家那位六姑娘失踪了,听那对夫妇说孩子不听话,非要吵着回京城买蜜饯,但他们夫妇还急着回家奔丧呢。
他也就没说什么,只解下腰间一只镶着金边的荷包。
顾明珩长这么大,自然不会再随身带什么糖果、蜜饯,但想来小孩子都喜欢新鲜好看的物件,那里面装着他平日用来赏人的金豆子,满满一袋子,也够那小孩数一路了。
他那会,没有对那对“夫妇”
产生一点点怀疑。
那个时候的顾明珩,张扬恣意、随性不羁,因年少又身份贵重,从来暴露在他眼中的,都是最好的。
他虽然出生就没了爹娘,却被自己的皇帝兄长一手带大。
当今天子对他如兄如父,那一份疼爱,就连他膝下那几个皇子都从未享受过。
幼时,他又被封为长安王。
他年纪小、辈分却高,满京城的人都得捧着他、敬着他,谁舍得把那些脏污事给他看?
谁又敢把这样的事,说与他听?
他又岂会想到那对“夫妇”
,其实根本不是什么夫妇,只不过是一对为了生意,勾搭到一起的人贩子。
而里面那个因为哭红眼睛、披头散的女孩,也不是他们的孩子,而是他那个福华姑姑最宠爱的孙女。
按照辈分,她还得喊他一声小叔叔。
可顾明珩最不喜欢小孩。
就连他皇帝哥哥家的几个小男孩,他都不喜欢,更不用说,这种一看就容易哭的女娃娃了。
他对她自然也不算熟悉。
虽然以前见过几次面,但他这样的少年,又岂会与女娃娃为伍,顶多是碰过面,打过招呼,没什么太大的印象。
顾明珩当时就这么与那辆马车擦肩而过了。
那对夫妇道着谢,离开的时候,顾明珩看着马车里那个穿着红衣的小女孩,还皱着眉提醒了一句:“再怎么样,孩子还小,别动不动就打,好好给她梳个头,看着邋遢死了。”
那对夫妇自然是陪着笑答应了:“我们这就梳,这就梳。”
顾明珩全然不知,他们嘴上陪着笑,手里却拿着一把匕,死死抵在小女孩的腰上。
只要她敢乱说什么,那把匕就会深深地扎进她的皮肉里。
而他看到的那双涌着泪水、带着不舍的眼睛,也不是因为留念京城的好吃的,而是她在向他无声求救。
当时顾明珩看着马车离开,还觉得自己做了一件天大的好事,他还打算回头回到皇宫,就和皇兄、皇嫂讨赏去,让他们好好夸夸他。
如果他还记得的话。
之后他就把这件事抛到了脑后,自顾自在山上打了三天猎,还泡了一次温泉,这才悠哉悠哉回到京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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