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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7章 注定大红大紫踩人头上位(第1页)

最终在岳父大人的逼迫下。

沈浪对《金瓶梅之风月传奇》进行了一些修改。

比如西门庆的字不再是光允了,还有西门芊芊的名字也变成了西门万万。

这下子也不知道读者们能不能联想到芊芊这个名字,但愿这一届读者能行啊。

……

沈浪和金木聪二人坐着马车前往一百多里外的兰山城。

为何要去那里?因为那里才是文化盛地。

兰山城不属于怒江郡管辖范围,而是属于阳武郡。

更妙的是阳武太守某种程度上算是张翀的政敌,所以对沈浪这本书的印刷和行尤其有利。

但是从地理距离上,兰山城和玄武城却又非常近。

它是一个文化名城,他出的书籍能够辐射到周围五郡二十几城。

书籍,已经成为了兰山城的名片。

玄武城的丝绸,兰山城的书。

想要引起巨大效应,去兰山城出书才是最好选择。

“我爹竟然没有打你?”

金木聪惊讶道。

沈浪眼睛一眯道:“岳父大人没有打我,你很失望对吗?”

“对啊……”

金木聪本能道,然后拼命摇头:“没有,没有,我这个人最讲义气了,怎么可能会这样想。”

接着,金木聪又道:“我爹竟然没有把书稿撕掉?”

沈浪懒得再回答他这样幼稚的问题,何止没有撕掉,还生了比你更加火爆的事情。

“姐夫,看来我们这本书要火啊。”

金木聪道:“连我爹这样古板的人都舍不得撕掉,绝对要火啊。”

在看书方面,玄武伯爵绝对是老白了。

对于一本书而言,经常可能会出现小白之仙草老白之毒草这种情况。

如果一般书让伯爵大人这样的老白都拍案叫绝的话,只怕在小白那边就没有市场了。

但凡事都会有例外,沈浪这本书绝对是老白小白一起通杀。

一定会火爆三重天。

……

整整四个多小时后,沈浪和金木聪乘坐的马车来到了兰山城。

这座城池的底蕴是不如玄武城的,算是一座比较兴的城市。

这里也有一个老牌贵族,兰山子爵府,祝氏。

但祝氏家族太狡猾,阳武郡太守还没有将政大刀落在他们头上,这位子爵大人就提前投降了。

献出了自己的封地和兵权,换来国君好一阵夸奖,誉为国之干将。

不仅如此,还赐给了兰山子爵府好一批钱财。

但是兰山子爵府也成为老牌贵族之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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