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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至今日,她还是有些怕那个叫傅瑾珩的人。又恨又怕,深入骨髓。以至于在他曾经出现过的地方停驻,都会心生忌惮。
门口的经理见余欢面无血色,于是好心道:“这位姐,我看你的衣服都湿了,你要不去一边的洗手间收拾一下,如果你的朋友来了,我会替你把他们带上去。”
余欢愣了愣,还是点零头。她向酒店经理提供了车牌号码,因为思绪繁杂的缘故,步伐急快地朝着洗手间走去。
因为是冬日,酒店里的水都换成了温水。余欢掬了一捧泼在脸上,身上冰冷刺骨的寒意才压制下去了一些。
她擦拭干净脸上的水渍,深吸一口气,往外面走去。
倘若时间再倒流一次,余欢大约不会选择来到这里。
洗手间前幽长的过道,水磨大理石地板光滑如镜,灯光寥落晕黄,他们终究迎面而对。
余欢这辈子一直想要躲避的人,就这么出现在了她的面前。
他还是上一辈子的模样,干净至一尘不染的气质,眉眼寡淡,笑意淡到几乎看不见。
世人都他是清冷美人,可是余欢知道,他有多狠。
而如今,他就这么站在自己的面前,语调从容而轻慢,他:“余欢,好久不见。”
余欢小姐我叫傅瑾珩
清透低沉的嗓音,字字都是丝丝入扣。
他得那么轻,那么熟稔,就好像彼此已经认识了好多年一样。
可是余欢知道,不是的。这一辈子,他不该认识她。
她的视线从他清越的面容上,一点点移开,落在他衣领处。
他穿着衬衫,衣袖处松松地挽起一节,他的肩很宽,将衬衫的肩线完全撑起,扣子一丝不茍地系到最上面第一颗,领口规整外翻。他的姿态恣意散漫,一股子清冷劲,偏偏落拓如画。
他就这么站在自己面前,在昏暗的空间里,如同一道白光一般耀眼,叫人无法忽视。
余欢听见自己心口紊乱的心跳声。
她慌乱别过视线,却觉得有些悲哀,哪怕过了一辈子,似乎更狼狈的人,还是自己。
她只能告诉自己,这辈子,他还不认识自己。
余欢听见自己的声音,艰涩而生硬:“这位先生,麻烦让让,你认错人了。”
她得很轻,语气是自己都没有发现的低弱。
很长久的沉默,余欢听见他:“余欢,我认识你。你不认识我吗?”
余欢的心跳,一时间失控。
她的手攥成拳,却愈发低着头,不敢看眼前面色从容的男人。
是啊,她认识他。这么长久的朝夕相伴,她怎么可能不认识他?只不过,这些都是上辈子的事了。那个她曾经心心念念的人,在那一场牢狱之灾后,便抹除掉了她心中所有的温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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