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珍姐,来来,您慢点儿慢点儿。”
林语城穿着白色衬衫带着眼镜,粉面油头,斯文至极。
他正满脸殷勤扶着身后的珍姐,讨好的话语和谄笑不停。
被他像开屏孔雀一样围着的珍姐大概四十来岁,体态丰满,保养得当,红光满面瞧着日子应该过得极其滋润。
珍姐粗短的五指上戴满了宝石戒指,正被林语城恭恭敬敬举在手背上。
两个人进奢侈品店的架势活像大太监扶着老佛爷进了宫殿。
“珍姐,您瞧,看上什么我给您拿。”
林语城一副乖巧模样,看着珍姐眼中尽是柔情蜜意。
林语城是被逼得无路可走了,他好不容易才和荣亦驰搭上的线被断掉了。
林语城过往耍的小心思也被人捅到林家那边,林父本就嫌弃他卑微无能,更看不上他的市侩心机,那日当着众人的面将林语城狠狠骂了一顿。
林语城打着林家旗号,靠权钱交易维持的公司如今已经是举步维艰,他需要一波资金注入来维持运转,给他转圜的余地。
但林语城是再也不想回林家了,他在林家忍辱负重已经够久了,如今还是人嫌狗憎的地位。
林家如今的掌权人,他的大哥林峥尧也不会顾念那几乎不存在的亲情对他施以援手。
林语城求过林峥尧多次,次次卑微低下,仍然只能换来一点高高在上的施舍与嘲讽。
所以他宁愿忍着恶心伺候富婆也不愿再与林家有任何瓜葛。
只要把珍姐这个暴富婆伺候好了,哄她投那么一笔钱,一切都还有救,他可以再次过上还算不错的日子。
想到这,林语城越殷勤,这么一点卑微算什么,比他在林家的日子好过千万倍。
珍姐提着鳄鱼皮包包迈着外八步子在店里来回巡视,林语城跟在后面亦步亦趋。
一双镶着细钻的高跟鞋在柜台上闪着奢华的光芒。
珍姐眼中来了兴趣,着装一丝不苟的女销售见状连忙上前介绍:“夫人,这款是我们和英国皇家珠宝设计师的合作款,经典舒适的鞋型配合低调却流光的细钻,兼顾了时尚与内涵,特别适合像您这种有气质的人。”
珍姐满意点头,销售戴着手套的双手立即将鞋取下来,“夫人,这双正好是您的码,我帮您试穿下是否合脚?这边请。”
销售带着珍姐来到沙处,刚要蹲下试鞋,珍姐就抬手拦住她,转而看向林语城,“小林啊,你来。”
林语城微愣两秒,压下心中不适,依旧试图笑得痴迷纯良。
可这笑容在他阴柔的脸上却有那么一丝瘆人。
“珍姐,这鞋是吗?我来给您穿。”
林语城将珍姐的外套放在沙上,从女销售手中接过高跟鞋,蹲下给珍姐试穿。
他很快就做好心理疏导,不过穿一次鞋而已,此时露怯或者嫌弃只怕是要半途而废了,所幸店里这块没什么人,他也不至于太丢脸。
想到这,林语城放心了,毫无顾忌地低着头脱了珍姐原本那双矮跟鞋,给她换上那双细高跟。
偏偏珍姐脚肉得很,那双鞋塞进去有点勉强。林语城当即急得额头有些微微冒汗,鞋穿到一半脱也不是,往里挤也不是。
林语城是又掰鞋子又塞脚,才勉勉强强将珍姐的脚穿进那双细高跟里。
可这一穿完,完全没有美感,脚背上的肉被挤出一道肥腻的弧度,鞋被撑得微微变形,原先流光溢彩的碎钻现在也变得有些低廉。
照林语城自己的审美来看,这鞋是完完全全和珍姐不搭的。
销售小姐也有些夸不出口,她还在寻思着找补一下,珍姐却是十分满意。
她起身要试着走路。
gtp1tgtdivnetkquot1tgtahrefquotbeginquot1t立即阅读gta1t...
中西合璧一品毒医王妃...
专业干快穿的金沅沅,因着穿越过三千本书,她空间里积攒了无数奇珍异宝。最后一次穿越,穿成活不到一年就噶的小炮灰金沅沅。小炮灰不仅刚出生母亲就早亡,渣爹的小妾还一直欺负金沅沅和哥哥们。就连外祖父一家也下场凄惨,金家一门满门忠骨,最后却不得善终。女主则踩着金家尸骨,一路开挂,又当王妃又当皇后,成为人生赢家。金沅沅一家,可以说是炮灰中的渣渣灰。她本想帮忙逆袭,奈何穿成了婴儿,只能在心里吐槽。金沅沅在心里急的火上房,全家不知不觉中都炮灰逆袭了。娘亲离开了渣爹,她也成为所有人的团宠!哥哥们命运被改,成为朝中肱骨之臣!她还收获了满眼都是她的如意小郎君,幸福过完一生。(有男主,但出现的很晚,恋爱内容较少。)...
当我穿成吴二白的初恋,吴三省和陈文锦之间的第三者…我还能不能活了!我只是二十一世纪的大学生而已!你让我考古带队!要闹哪样!盗墓笔记齐晋...
就吃个夜宵,竟然意外捡到了一个自称黄蓉的拾荒女孩纸!见她可怜,周阳只好先收留她,但没想到,这个黄蓉真的来自于武侠世界!周阳枯燥的生活,从此变得丰富多彩...
宋野本已经死了。但他又重生了。重生在上世纪九十年代,媳妇儿刚生产的那一天。上一世,他浑浑噩噩,靠着媳妇儿的软饭和女儿的软饭活过一生。回想媳妇儿对自己是失望,女儿对自己的憎恨,宋野懊悔不已。既然上天让他重活一世,那这一世,他一定要靠着对未来形势的了解,扭转上一世的混账行为!让媳妇儿不在对自己失望,女儿不再憎恨自己。他要建立起一个庞大的商业帝国,让她们以自己为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