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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起来,为祝奚清盖好被子,女子打算去做饭,同时心里也开始思考起了前路……
祝奚清睡到天色彻底亮了起来,但实际并没有多久。
睁开眼睛时就现身旁女子已经不见,他一下就惊醒到从床铺上跳了起来。
满脑子都是,女子是不是认为自己根本挺不过去,所以想找到一个犄角旮旯里,安心死,好不给他添麻烦……
然后转眼就看见了门外的炊烟。
还好还好,都还活着。
祝奚清顺应自己的情感需求以及本能,他从床上跳了下来,一路飞奔冲撞到女子的怀中。不过小孩有记得收敛力气,真正拥抱时,动作就像鹅绒般柔软。
两个人什么都没说,在女子说吃饭了时,也一直全程安静着。
最后提起话题的还是无名。
“我们去山外头吧。”
无名同样一身麻衣,她蹲下身子直视着祝奚清说,“我不能理所当然地认为你一定长不大。”
她不太会说话,即便是自己养在身边看着长大的孩子,也仍然不太清楚怎么沟通。
无名还太小了,眼下也不过十八九岁。当年被抄家之时,她之年岁更是只有个位数。
往后一切皆是苦难,又怎么知道正常人是什么样子的呢?
所以也无法以一个正常的方式去教育自己认下的孩子。
“责任心也好,
不想再逃避了也罢,我可能只是突然觉得,你需要拨浪鼓,需要糖葫芦,需要看见其他人,需要活着亲自见见这个在我看来一点也不美好的世界。”
这是一个很突兀的决定。
但她很快就拿起了包袱,拿起这个家中所有的东西,包括那口锅,也牵起祝奚清的手……
后者不自觉地去想,药物作用有这么强吗?
但其实也明白,这一切不过是因为无名有了想要活下去的动力。
之前就只是得过且过,生也好,死也罢,一切都无所谓而已。
但现在不一样了。
去村镇换取粮食的道路,无名走了很多遍,这是第一次带孩子一起,也是最后一次。
家中全部余钱只有可怜的三个铜板,在入街之后,既买不起糖葫芦,也得不到拨浪鼓,但却能给祝奚清买下一个干干净净的大白馒头。
小孩没吃,就只是揣在胸口,趴在无名的怀中,和她一起感受那份食物的热量。
无名行走在街道上时,有人对她们露出嫌弃的眼神,就像是在看路边的虫子一样。
祝奚清却被她抱在怀里,保护得很好。那双异瞳没叫外人看见,无名自己也看不着。
最后也还是做了虫子般的行为——乞讨。
一天过去,三个铜板变成了十个铜板加上一个馒头,晚间母子分食,只保持着饿不死的状态。
第二天,无名唱起了京中贵人才知道的歌谣,十个铜板变成百多个。
第三天,百个铜板换来了一条白色棉布和些许红纸及毛笔墨水。
前者用于遮祝奚清的眼睛,后者是无名卖起了春联。
离新春还早,但无名卖得过分便宜,因此也算是有些客流。
又是三天,墨水红纸消耗一空,无名洗净毛笔,拿起黑锅牵着祝奚清的手去了新的地方。
离去在于,一为呆久了容易被抢钱,二为乞讨的记忆落在人心中,一旦祝奚清在此地成长,以后少不得异样的眼光。三是最重要的,此地已经有人开始怀疑无名的身份了。
寻常女子哪会写字,又何谈自成风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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