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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婉清眼冒星星,指着那鹿角。
“这是鹿茸。”
赵振国勾起了唇,跟她解释道。
“鹿茸是药材,可以卖的,这只鹿的鹿茸很大,看着有三斤重了,能卖个好价钱。”
宋婉清听的一愣一愣的,
趁梅花鹿还活着切下鹿茸,新鲜的鹿茸还在滴血,若不快些煮容易坏,他把陶罐加水煮沸,把鹿茸放进去烫熟,反复几次,直至表面绒毛尽除。
煮好的鹿茸表面光溜溜的,外皮收紧,赵振国随手折了两根草绳把鹿茸吊在屋檐下的通风处。
看着在阳光下反射着橘红哑光的鹿茸,宋婉清还是好奇不已。
赵振国在那正经道:“公鹿每年夏秋换角,新长出来的角乃幼角,也就是鹿茸,鹿茸不取逐渐硬化,到来年便会脱落化为齑粉,纵然取了也不会危及公鹿性命。”
“但鹿茸毕竟一年只能采一两次,鹿生性好斗,不好养,也不好抓,如此自然物以稀为贵。”
午饭是梅花鹿,
赵振国在厨房的灶中添了柴火燃烧,待柴火燃烧殆,余下一坑炭火,她用芭蕉叶把鹿腿裹上,置于灶中,再添上一些柴火,
“这?”
宋婉清颇为惊讶,这样能烤熟?
“这样烤出来的肉更嫩。”
赵振国解释道,
鹿腿确实烤好了,直接火烤不仅容易把肉烤焦,还会让肉中宝贵的汁水流失殆尽,火烤出来的肉往往柴的咬不动。
不过这年代大家吃肉水煮比较多,爆炒比较少,因为缺油。
别人家有肉吃就不错了,怎么可能跟赵振国一样,这么讲究。
赵振国把土堆拨开,浓郁的肉香顿时弥漫在空气中,宋婉清的鼻翼微微煽动着。
包裹在鹿腿外面的芭蕉叶已经因为高温和肉的汁水变成了黄褐色,正冒出徐徐热气,赵振国用两根树枝把滚烫的鹿腿夹出来,放在灶台上,揭开外面的芭蕉叶,两条鹿腿皆被烤的通红,皮开肉绽,从爆开的地方还能看到渗出的肉汁,香气扑鼻。
宋婉清早已饿了,这样新鲜的做法也是头一次,她拿起一条鹿腿上去就是一口,被烫的龇牙咧嘴,赶紧放下了。
“哎哟,嘶,好烫,好吃。”
鹿腿汁水颇多,咬下去肉汁在齿间炸开,肉香伴随着灼热温度席卷每一个味蕾,她急促吸气,发出嘶嘶的响声。
赵振国戏谑一笑:“媳妇儿你还是太瘦了,多吃点,细狗都没你这么瘦的。”
他把鹿腿上的肉撕下来一些放在她的碗里,又给掰了一半馒头给她。
其间宋婉清一直维持着端碗扒饭的动作,任由小碗垒起了肉山,这回不仅缩着身子,连小脸都红透了。
吃着吃着,宋婉清开始有点心疼了。
赵振国上山基本都有收获,兴许也会采集野果,比方说今日的柿子,山里有什么便吃什么。
像今天他打的梅花鹿,其实拿去卖的话可能会更划算。
鹿算一种金贵的畜牲,这么一头鹿能换不少钱,买些鸡鸭回来养也不失为一份生计,总好过直接吃掉。
而且,上山打猎,她总是担心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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