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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里,被告所犯下的罪行除非是罪大恶极,不然很大概率取决于法官与陪审团的喜恶。
长得好看,将是一个十分有利的外在条件。
面对讨人喜欢的被告,这些贵族夫人往往会展现出自己善良怜悯的一面,为被告鸣不平,这样的声音一多,法官也会酌情做出判决。
如果实在长得丑的被告,哪怕只是因为说了一句脏话,也可能会被判处绞刑。
有一个经典的案例,有一个人只是在晚上将自己涂黑,并没有做出什么犯罪的举动,可最后却被法官与陪审团一致判了个死刑。
他们做出判决的依据是:一个正常且无不良嗜好的人,是不会做出在晚上将自己涂黑的行为,除非是小偷,而对于被抓到的小偷,绞刑是最适合他们的归宿。
有理有据,让人信服。
哈斯塔只是默默听着,参考这些案例的具体判决情况。
这些起诉基本都很简单,在庄园干活的农夫或因没有及时施肥除草,或因干活时偷懒,从而导致作物最后的收成不好。
无业游民,基本是因为小偷小摸,抢劫盗窃等罪名被捕,一般都不会存在什么冤屈。
为贵族工作的仆人,有可能是偷东西,有可能是打碎某件价值较高的物品,也可能是因为单纯得罪那些贵族。
第一类被告,情节一般不会严重,只要会倾诉自己的生活有多么不容易,那么十之七八会被无罪释放,这也是贵族陪审团们满足自己善心的主要机会。
第二类被告,只要偷盗情况属实,那基本都是死刑起步,无论涉及的金额有多少。
在他们看来,哪怕你去当一位乞讨为生的乞丐,也比当一位小偷强盗更值得被拯救。
第三类被告,情况就比较复杂了。
贵族与贵族之间有时也不那么和谐,一般都是由法官根据实际情况做出判决,可能用金钱赔偿,可能入狱关押一段时间,也可能是死刑,除非是有贵族强硬干预。
时间渐渐流逝,今日法庭审判也来到尾声。
其中,有一例判决最让哈斯塔印象深刻。
一位农夫因砍伐种植园的小树,还放火烧了玉米堆,砍伤了马和奶牛,被法官判处了绞刑。
在这刑罚动不动就是绞刑起步的世界里,这原本是很正常的一件事。
可法官给出的判决理由是:玉米和奶牛都可以用金钱来弥补损失,而树木不行,因为树木的损失是不可弥补的,所以施害者需要付出生命代价作为偿还。
听到这里时,哈斯塔险些无法控制住自己的表情。
砍伐一株小树竟然比焚烧玉米堆和砍伤奶牛判得要重!
鲁恩的贵族们真有这么重视生命吗?
还是因为受到大地母神的影响,认为万物生命皆可贵?
可为何一点小偷小摸都要直接处死?
难道那些人的生命并不值得重视?
尊重生命的同时又漠视生命。
这是野蛮与文明交融的时代。
哈斯塔最后只能得出这样一个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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