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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哥,王二哥打下了杜老爷的坞堡。”
“好事啊!”
种光道居住在县丞在城内的大院,生活品质可比王三居住的衙门好太多了。
毕竟明初的时候,朱元璋是厉行节俭,很厌恶县衙扩建的,很多地方甚至破旧、漏风、漏雨了,都没有翻修。
所以,县衙的质量,基本很差劲。
朱元璋一走,后续几代还悠着,但弘治之后,社会风气的转变,彻底导致了知县都不见得会居住在破落县衙里,但凡有点能力的,都会去出去自己租或者买。
就比如张斗耀,他有别墅,平时也住在别墅。
而别墅是晋商捐建,也作为往来的邸在。
所以那边的建筑风格,比城内的县衙简直要好太多。
王三之所以一定要留在县衙,就是因为县衙里的各种资料,不能简单的交出去,里头有太多东西了,能帮助现阶段还没有起来的大同军弄到合适的物资基础。
总之,种光道听到手下人说了王二的胜仗,也是开心不已。
就在这个时候,一行人突然闯进来。
门口的卫兵都拦不住,甚至有人被踹飞。
“三爷!三爷!别这么冲动啊!”
有几个认出了王三,不过看到了王三左右全副武装的兵士,第一次感到了恐惧。
“种家哥哥。”
王三进来,就大声喊道,“二哥让咱别躺了,起来干活,顺道安排人手去迎接外边送来的粮草。正巧,也有您的份,一块?”
王三走入院中,立定。
臂膀上挂着红袖章,上边写——军法。
种光道原本还灿烂的笑容,一下僵住了。
“你哪弄来的盔甲?”
种光道已经有点慌了,王三左右的甲兵,一看就是新裁的,根本不是寻常人能搞到的成品。
“就这段时间做的。下边百姓中,不少认可我大同军的理念,三千多人,齐心协力,送来物资、交易买卖,这才弄出来了我将近两百多甲。再有十天,我五百别部,就全部着甲了。”
王三走上位,冷冷的看着种光道:“不过,种哥,我记得当初入城之后,我给过你们列旗组织的办法。我这几天晕着,没空找你要花名册。眼下,种哥你组织好麾下军队了吗?如果没有列入花名册的,也就不是我大同军人。
我也应了澄城县内父老乡亲和二哥的要求,要顾好城内的治安。
外头听说不少人在犯法,他们如果在册,按军法处置,没有在册,则按大明律处置。
所以,名册呢?”
“……”
种光道看着王三身上的札甲,以及他身后跟着的曹马。
这个小子已经拔刀了。
明军常用的雁翎刀!
加之他本人就是军户,这些日子的训练和忙碌之下,硬朗的作风,越深入骨髓。
都不用王三话,只要四周有人敢异动,他就敢下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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